中国警察协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2005年9月12日)
本报讯民政部最近批复同意中国警察学会更名为中国警察协会,中国警察协会于9月12日举行了成立大会。日前,中国警察协会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首先请您谈谈中国警察学会更名为中国警察协会的考虑。
负责人:将中国警察学会更名为中国警察协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这是公安部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牢牢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将中国警察学会更名为中国警察协会,不单是一个更名问题,更主要的是使警察社团组织转变职能,特别是在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团结一切关心、支持公安事业和人民警察的社会力量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它是公安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个举措。为了更好地维护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全国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和大接访活动,使广大公安民警进一步树立了执法为民思想,提高了公安民警的整体素质,密切了警民关系,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这就要求把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组织的有益补充作用统一起来,形成合力。作为警察社团组织,不仅要坚持搞好公安理论和学术研究,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而且应该十分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切实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三,中国警察协会的成立,是中国警察学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警察学会自1992年成立以来,坚持办会宗旨,积极开展公安理论和警察学术研究,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挥联系广大公安民警和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与国(境)外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成绩,积累了经验。但是,中国警察学会在实践中越来越感到,由于警察学会章程规定的限制,在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等方面受到局限。根据中国警察学会的提议,在充分酝酿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将中国警察学会变更为中国警察协会。中国警察学会变更为中国警察协会,是中国公安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公安部关于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体现了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