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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就22种药品降价答记者问

  三是少数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少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极低的价格供应和销售产品,有些是出于打开市场的需要而采取的临时促销行为;有些则属于偷工减料、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还有个别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用自己非主导产品冲击竞争对手主导产品而采取低价策略。
  问:配套出台限制医院加价率及暂停招标采购的目的是什么?
  答:这次降低22种药品价格的同时,我们和卫生部一起出台了限制医院药品实际加价率并暂停招标采购的配套措施,这是在以往历次降价中所没有过的。采取这些措施,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患者能够用得上降价药品,真正得到药品降价的好处。
  这次22种药品降价幅度比较大,医院如果继续保持较高的加价率,对生产企业将形成很大压力。由于中间环节空间减少,具有相同治疗功能其他品种价格没有同步降低,也可能出现降价药品被未降价药品所替代的问题。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继续生产和供应降价药品,尽量保持现有降价药品供销格局不变,防止降价药品被不合理替代甚至从市场上消失,确保群众能够正常使用降价药品,我们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在慎重研究后,确定降低医院实际加价率水平,并暂时停止对22种降价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问:降低药品价格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答: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增长,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大量医疗新技术和创新药品普遍应用,各国都面临医药费用不断上涨的问题,需求增加、费用上涨与财力有限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都在不断探索控制医药费用上涨的有效方法,包括加强市场监管以及深化相关体制改革等。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等问题,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价格监管手段和方法不完善的问题,更有体制和机制需要深化改革的问题。降低药品价格,对于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但药品价格只是影响医药费用的因素之一,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相关体制和机制改革,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十分重视,正在统筹规划,研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来加快解决群众看病贵、药品价格高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监管,不断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同时,也将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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