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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答记者问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
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答记者问
(2005年9月23日)


  2005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5]25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有关事项作进一步调整。记者就政策要点、推出背景和现实意义等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
  一、请简单介绍《通知》出台的背景。
  《通知》是在中国人民银行7月2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内容框架内,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的进一步完善。
  人民币汇价管理包括对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管理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两项主要内容。本次汇价管理政策的调整没有改变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的浮动幅度,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但对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作了调整,由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与此同时,针对汇率改革以来外汇指定银行在执行挂牌汇价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调整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管理方式,并扩大了买卖价差幅度。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内容可大致概括为以下五方面。
  第一,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欧元、日元、港币等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上下1.5%扩大为上下3%。
  第二,调整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汇价的管理方式,并扩大了买卖价差幅度,由原来以当日交易中间价(即央行公布的上一日收盘价)为中心、上下0.2%的对称性管理改为实行最大买卖价差为1%的非对称性管理,即美元现汇卖出价和买入价不再以当日交易中间价为中心对称确定,只要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超过当日交易中间价的1%、且卖出价与买入价形成的区间包含当日交易中间价即可;现钞买卖价管理方式则由原来的不得超过当日交易中间价上下1%调整为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银行可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即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价由原来的一日一价调整为可一日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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