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5年6月22日)


  问:商务部近日发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请问出台这一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第一条已明确,制订该办法的目的即“为加快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稳定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管理办法》的实施,使企业在中欧纺织品协议签署后,可以有序安排生产和出口,最大限度地给国内企业创造相对稳定的、可预见的经营环境。同时,也为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获取更好的经营效益创造重要的条件。
  问:《管理办法》与过去的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有何不同?
  答:《管理办法》与一体化前的纺织品配额管理在管理的性质、范围、方式、数量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管理的性质不同。过去的纺织品配额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进口国为主导的被动配额管理,配额的范围、数量、增长率、实施年限主要由进口国决定,我方可谈判的余地不大;最新公布的《管理办法》,是我国政府为加快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方式转变、稳定出口经营秩序而自主制订的,具体管理的商品、数量、增长率、年限由我国与进口国政府通过磋商决定,中国政府有充分的自主权。
  ——两者涉及的纺织品范围不同。一体化前的配额体制设限种类较多,直到一体化的最后一刻,美国、欧盟、加拿大、土耳其仍分别对我103类、41类、23类、38类产品实行限制;而根据《管理办法》,实施出口数量管理的条件一是有关国家或地区对我实行限制的纺织产品,二是双边协议规定需要临时进行数量管理的纺织产品。即将实施的对欧出口管理只涉及10类产品,范围大大缩小,仅占我对欧一体化纺织品出口总额的36%。
  ——管理的数量和增长率不同。过去配额体制下,配额数量与我国的出口能力不相称;而此次依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管理的对欧盟出口的十类商品的数量,是一体化后我在上述纺织品出口能力得到释放的起点上确定的,其数量基础远远大于配额体制下给予我的出口数量。以今年为例,协议涉及的10类产品获得的数量分别为:棉布数量为55000吨,比去年配额数量增加25000吨;桌布11000吨,增加5300吨;胸衣2.1亿件,增加1.1亿件;床单14000吨,增加8300吨;亚麻纱4300吨,增加2900吨;女连衣裙2500万件,增加1800万件;T恤衫4.9亿件,增加3.6亿件;女式衬衫7300万件,增加5600万件;套头衫1.8亿件,增加1.4亿件;裤子3.2亿件,增加2.8亿件。除棉布和桌布分别增长80%和90%以外,其余8类的增长率均超过10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