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冻结的条件是什么?
答:
《若干规定》规定,证券监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应当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是要提交申请书;二是要提供申请冻结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是要提供申请冻结帐户的情况。此外,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事实依据包括“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意见”。这主要是指认定被监管人(被申请人)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意见。
问:申请冻结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管辖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管辖问题。考虑到我国地方证券监管机构设置在省一级和计划单列市,证券监管案件的专业性较强等特点,
《若干规定》规定申请冻结资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的指定管辖由上级法院决定。另一方面是内部管辖问题。在人民法院内部,由于申请冻结资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的申请属于涉及公权力的行政行为,因此,该类案件由立案庭登记立案,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查并执行。
问:法院办理申请冻结案件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证券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对于可能构成违规的行为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资金和财产一旦转移所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或者隐匿资金和财产,保证证券监管活动的有效进行,
《若干规定》对审查期限、审查程序及裁定的执行作了具体规定。由于申请冻结的情况往往比较紧急,人民法院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冻结申请后,一般要在48小时内作出是否冻结的裁定。对于决定冻结的,要立即执行。
问:申请冻结为什么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其标准是什么?
答:证券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需要冻结违法资金和违法证券帐户的,
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所以规定需要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就是赋予人民法院以司法审查权,通过对冻结申请进行合法性审查,实现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以保证证券监管活动依法进行,防止违法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法院在作出是否准许冻结决定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人民法院审查冻结申请合法与否的标准,主要是是否超越法定职权;是否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是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是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否具有其他违法情形。审查的程序基本上是参照人民法院办理非诉执行案件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