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暂行办法》及前文提到的“法定代表人”如何界定?
答:法定代表人是指经申请人董事会授权或按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符合申请人所在国或者地区法律规定,可以代表申请人办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宜的自然人,如董事会主席或者首席执行官等。
六、《暂行办法》第
八条有关“批准时间内不撤资承诺函”的“批准时间内”指什么期限?
答:“批准时间内”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申请人计划在中国境内进行证券投资的期限。
七、除
《暂行办法》明确提出的四类机构外,哪些机构还可以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
答:属于
《暂行办法》第
二条规定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如信托机构或政府投资机构等,都可以申请成为合格投资者。
八、请介绍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年检情况
答:合格投资者应当在托管人代为报送其经中国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境内证券投资财务报告后一个月内,委托托管人将许可证(副本)报送到中国证监会接受年检。
九、在什么情况下合格投资者的许可证年检将不获通过?
答:合格投资者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或者不符合
《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或者对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有关处罚拒不执行,或者在限期内不改正有关违法行为的,其许可证将不能通过年检。
十、在哪些情况下,合格投资者必须退出我国证券市场?
答:合格投资者的许可证未能通过年检的,或者原任托管人托管的资产无新任托管人承接的,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的,合格投资者必须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