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若干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从多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切实保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职能转变,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明确要求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提高自身素质;五是强调政策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准入、投资融资、财税支持、服务体系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
  问:今后一段时期,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若干意见》提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素质。
  问:《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哪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答:《若干意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公平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并在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措施。
  二是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税支持。加大各类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开发适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三是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大对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加强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