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兵役登记有何新的规定和要求?
范晓光:开展兵役登记是兵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做好征兵准备工作,提高兵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这次修改《
征兵工作条例》,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对兵役登记的内容作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是规定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二是规定在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中,择优选定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三是规定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同时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也提出了相应要求。这样规定,比较好地适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既有利于兵役登记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提高征集兵员的质量,也有利于强化公民的兵役意识和国防观念,增强他们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记者:在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工作方面作了哪些修改?
范晓光:这次修改《
征兵工作条例》,对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作了一些补充,主要是规范了征兵体检、政审工作的组织方式,明确规定: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这样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体检、政审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将原《
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的个别条件兵的体格复查工作由地区组织进行,改为与其他条件兵一样,统一由县、市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复查。从目前各地医疗水平来看,现在的县级医院已完全具备检查条件,不需要再到地区一级医院进行复查。这样规定,既可以充分发挥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卫生部门的职能作用,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又有利于领导机关加强对征兵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记者:为什么规定对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入伍?
范晓光:为了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祖国统一,根据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要求,我军要加强质量建设,实行科技强军,这对兵员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学校招生数量逐年增加,未被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中可以征集的对象相应减少,对征兵工作产生了影响。针对这种情况,为了提高新兵质量特别是文化质量,修改后的《
征兵工作条例》增加了“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的条款。这样规定,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新兵整体素质,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另一方面,由于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属于依法可以缓征的对象,强调对这部分青年的征集必须是本人自愿;同时,考虑到在校大学生服现役时没有修完学业,强调了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这样规定,既满足了一部分在校大学生投笔从戎、保卫祖国的夙愿,又充分照顾到了他们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