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传染病防治法》答记者问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传染病防治法》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疫情,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国务院已决定将非典型肺炎列为我国法定的传染病进行依法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传染病防治法是开展防治“非典”传染病的重要法律依据,这部法律对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位负责人还就这部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传染病是人类的天敌。防治传染病,要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依靠法律。1989年2月,总结我国防治传染病工作多年积累的经验,建立和完善防治传染病的法律机制,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就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整部法律共7章41条,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法定传染病的范围,各级人民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的职责,传染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和公布,传染病的控制,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这部法律是这次开展防治“非典”传染病的重要法律依据。
  问:卫生部已经将“非典”列入法定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法对法定传染病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不同传染病的危害程度,传染病防治法列出了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法定传染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治管理。同时,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非典”是一种新发现的疾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4月8日,卫生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将“非典”列入法定传染病范围。这样,就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非典”进行监测、报告、控制和监督。这对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开展“非典”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