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工作涉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各部门等多方主体,“报告制度”对各个相关主体在会计决算报告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一是进一步明确决算报告编制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是明确了财务人员在决算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并规定对于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管理和组织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记者:财政部作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加强会计决算组织工作规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将有何安排和工作措施?
答:加强统计规范管理、狠抓报表编制质量,是今后会计信息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对此,我们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来推动工作的开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会计法》、《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企业年度汇总会计信息报告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规范,加大对会计决算报告中的拒报、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等行为的处治力度;二是加强对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管理。逐步建立起中介机构对会计决算报表审计的责任追究机制,以规范中介机构的审计行为;三是针对加入WTO后我国会计信息管理工作的新特点,以及政府监管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会计决算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明确各类会计决算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和范围,在强化会计信息社会监督的同时,适当扩大会计决算信息的使用范围。
记者:2001年财政部组织了对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制情况的专项稽核工作,通报和处罚了一些会计信息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请问下一步稽核工作有何打算?
答:为促进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组织开展,不断提高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确保会计决算报表数据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财政部已连续两年专项组织了对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的稽核工作。从2001年财政部组织的对200户中央及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稽核情况看,目前还在较大范围内存有会计基础工作差、会计核算不规范、决算报表质量不高等问题,个别企业单位甚至在会计决算中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此,我们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了通报批评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今年,我们将在总结有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核工作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做好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工作队伍的培训,加大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稽核工作的组织力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包括中央、地方在内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进行稽核,以提高会计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