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就《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我国首部从全口径角度规范各类外债管理的规章,对外债定义和分类、举借外债和对外担保、外债资金使用、外债偿还和风险管理,以及外债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举借外债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六大指出,在扩大对外开放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国际经验表明,外债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是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外债的总量和结构是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监测指标。《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外债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全口径外债管理,规范举借外债行为,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和防范外债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就《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问:近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能否介绍一下《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通过举借外债利用一部分外资来发展本国经济,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通行做法。近20年来,我国通过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支持了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引进了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我国一直十分注重外债风险的防范,对外债实行严格的监控。目前,我国外债总量、结构均保持在合理水平,外债偿债率、负债率等安全性指标均控制在安全线以内。国际经验表明,外债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是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亚洲金融危机和南美一些国家出现的金融动荡,都与外债总量和结构失控有着密切的关系,教训是深刻的。
以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与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在新形势下,我们将继续扩大利用外资,同时也不能放松外债监管,要不断地改进和规范外债管理方式,确保国际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