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请问,为什么要对银行办理的结售汇业务进行重点管理?
答: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监管是我国结售汇管理和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这是由银行在整个结售汇业务中的核心地位所决定的。企业和个人所办理的结售汇交易均通过银行进行,因此,通过监管银行,就可以监督结售汇业务的整体状况。另一方面,这是由结售汇业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结售汇业务不同于银行存贷款等业务,它是由现行结售汇制度派生出来的政策性业务。银行在为客户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除需事前审批的交易外,均须依据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法规,认真审核客户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同时,由于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净差额须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因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的情况将会对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家外汇储备产生影响。因此,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管理,不仅要加强风险监管,而且要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问:
《办法》出台的具体背景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很重视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管理。1994年以来,陆续制定发布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特别是1996年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主要对银行办理企业和个人的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保障了结售付汇活动的有序进行。但从目前管理实践和金融业对外开放形势来看,银行结售汇管理政策亟待进一步完善:
第一,外汇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监管过渡,迫切要求填补结售汇监管的薄弱环节。为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外汇监管方式将逐步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人民银行和外汇局通过银行监管企业和个人的结售汇行为,既便利涉外主体经营,也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但目前在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程序方面,尚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各地监管部门在结售汇业务监管问题上执行政策和尺度把握不统一;同时,现行结售汇监管法规在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结售汇业务会计核算、数据统计以及对与银行签约的外币兑换点等方面的规定也较为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