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就颁布《救助管理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南方网讯民政部有关负责人22日就《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的特点、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实施细则”三个“亮点”,确保救助落到实处
将于8月1日起同《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救助管理办法”)一并施行的
“实施细则”作为
“救助管理办法”的配套规章,呈现出三个“亮点”:一是细化了
“救助管理办法”中的一些内容,如具备哪些情形属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受助人员在救助站内食宿定额定量标准如何规定等;二是细化了一些操作程序,如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应当提供哪些个人情况等;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对
“救助管理办法”的一些规定进行了拓展延伸,如发现受助人员提供虚假个人情况,擅自离开救助站,已经实施救助无正当理由不离开救助站,有这些情形之一的,救助站可以终止救助等。
“实施细则”的施行,可以确保
“救助管理办法”的内容落到实处,更具有操作性。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
“实施细则”还将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
“实施细则”强调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