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973年3月-1988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设置时间:1988年
依据: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和国务委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主要职能:主管全国通信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1、制定有关邮电通信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计划和改革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管理国际国内的邮政通信和电信通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通信组织,处理与我国有关的通信事宜;
  3、归口管理全国的通信标准和通信秩序,协调各部门的专用通信网;
  4、管理全国邮电通信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各项邮电业务。

1993年3月-1998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3)

1979年3月-1982年5月 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

机构名称: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
设置时间:1979年
依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的通知》
设置目的:加强对电子计算机工业的领导,加速我国电子计算机事业的发展。
说明: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其与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合并,设置电子工业部。

1963年5月-1982年5月 第四机械工业部

机构名称:第四机械工业部
设置时间:1963年
依据: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七次会议
设置目的:为了加速无线电工业的发展,适应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
主要职能:除直属管理原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十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外,同时归口管理地方无线电工业,并对整个无线电工业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安排。
说明:
  1、第四机械工业部由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负责管理;
  2、1967年3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第四机械工业部实行军事管制;
  3、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撤销国务院国工业办公室,并将第四机械工业部划归军委办事组管辖;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