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199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设置时间:1988年
依据:《关于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1988)和国务委员所作的关于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主要职能:对全国水路、公路交通实行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归口进行行业管理
1993年3月-1998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主要职能:
1、交通部要根据交通行业特点,进一步转变职能,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加强公路、水路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
2、理顺内外工作关系;
3、调整机构,精减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步伐。
职能变化:
1、政企职责分开:把按规定属于企业的自主权放给企业,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运输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在批准的规模内自行决定运力增减和班期调整。对部属企业下放部分计划、财务、设备、价格和人事劳资等管理职权。
2、简政放权:减少直属水运计划的比重,取消非重点物资运输计划,进一步放开运输价格;下放部分运输线路、运力额度、边境口岸运输的审批权;下放部属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和简化出国人员及进出口设备的审批权限和手续。
3、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职能
1998年3月-200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和《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
主要职能: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其具体职能为:
1、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痧路交通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