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气象局


1982年8月—1988年 国家气象局

机构名称:国家气象局
设置时间:1982年
依据:《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1982)
主要职能: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的原则,组织和管理全国气象工作。
说明:1982年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决定将中央气象局改称国家气象局。

1988年—1993年4月 国家气象局

机构名称:国家气象局
设置时间:1988年
依据: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和国务委员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主要职能:主管全国气象行业,依据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国家气象局“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能为:
  1、研究拟定气象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气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长远规划,负责全国气象台站的统一布局和建设;
  2、综合管理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对全国气象工作进行行业管理,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服务的总体效益,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战略决策以及防灾抗灾提供气象咨询和建议。
说明: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国家气象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气象行业的职能部门。

1993年4月—1998年3月 中国气象局

机构名称:中国气象局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1993)
说明:国家气象局更名为中国气象局,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授权,继续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职能变化:职能进行以下调整:
  1、划出的职能:将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交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中国气象局按照分工承担有关工作;
  2、增加的职能:管理全国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
  3、转变的职能:将气象科技服务与气象科技产业工作交由下属单位承担,中国气象局负责政策指导与监督。

1998年3月— 中国气象局

机构名称:中国气象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