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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研究室



1975年7月—1979年 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

机构名称: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
设置时间:1975年
说明:
  1、1978年6月,国务院研究室发出通知:即日起启用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研究室”印章,原“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印章同日作废。
  2、1979年,国务院研究室整建制划归中共中央书记处

1988年8月—1998年 国务院研究室

机构名称:国务院研究室
设置时间:1988年
依据:《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1988)
主要职能:根据《国务院研究室“三定方案”》,国务院研究室承担综合性研究咨询任务,其具体职能为:
  1、重点政策的调查研究;
  2、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3、经济宣传和新闻发布;
  4、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1998年3月—2003年3月 国务院研究室

机构名称:国务院研究室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
主要职能:国务院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为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服务的国务院办事机构。

2003年3月— 国务院研究室

机构名称:国务院研究室
设置时间:2003年
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
主要职能:其主要职能为:
  1、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国务院的有关 重要文件;起草国务院领同志部分重要讲话。
  2、对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3、参与党中央、国务院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
  4、对全国经济形式跟踪,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国务院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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