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1949年11月—1954年9月 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
机构名称: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
设置时间:1949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949)
1954年9月—1970年6月 华侨事务委员会
机构名称:华侨事务委员会
设置时间:1954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54)
说明:
1、1956年,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转发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侨务机构编制的意见》,政府侨务机构的国内业务主要是:领导侨眷生产,沟通侨汇,辅导投资,归侨安置,侨生就学,侨眷出入国,归侨、侨眷之宣传教育和侨政拟定与贯彻等方面的工作;国外业务主要是:侨团、侨校、新闻、出版、文艺、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2、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国务院国务院精简机构方案,决定撤销华侨事务委员会,其业务并入外交部。
1978年1月—1998年3月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机构名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设置时间:1978年
依据:中共中央批转的外交部党组《关于全国侨务会议预备会议的情况报告》
主要职能:主管全国侨务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1、协助中央和国务院研究制定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一领导和管理侨务工作,行使原中侨委职权;
3、保护和发扬侨胞爱祖国、爱故乡的热情;
4、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5、调动国外华侨和归侨、侨眷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一祖国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说明:
1、1978年1月,成立侨务办公室,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外交部代管。
2、1978年9月,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改为国务院办公机构序列。
1998年3月—2003年3月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机构名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
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1998)(国发[199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