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
1964年7月—1970年6月 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
机构名称: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
设置时间:1964年
依据:《
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议》(1964)
设置目的:为了加强旅行游览事业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设置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说明:
1、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的前身为国际旅行社,成立于50年代。
2、1970年,国务院精简机构,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精简方案,决定将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划归外交部领导。
1978年3月—1982年8月 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
机构名称: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
设置时间:1978年
依据:中共中央批转外交部党组《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请示报告》
说明:为了加强旅游事业的领导,中央同意将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为直属国务院的管理总局,由外交部代管。
1982年8月—1993年3月 国家旅游局
机构名称:国家旅游局
设置时间:1982年
依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国的旅游工作。
1993年3月—1998年3月 国家旅游局
机构名称:国家旅游局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
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
主要职能:其主要职能:包括:
1、把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权限进一步下放给企业。取消对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旅行社餐费、旅游车船交通费、接团手续费的国家定价和旅游价格地区类别的划分,今后主要通过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重要价格的参考标准,引导企业经营。
2、把可以由地方管理的事务进一步下放给地方。全国三星级及其以下饭店的星级评定,由省级和有条件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将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或有条件的市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
3、把可以由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进一步转移到事业单位。将面向旅游行业的计算机技术服务、旅游通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转由有关事业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