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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1980年1月—1988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设置时间:1980年
依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科委《关于我国建立专利制度的请示报告》
设置目的:为了促进和保护我国的发明创造,促进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为引进外资和引进技术创造条件,从而加速我国的经济技术发展,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作为国家执行专利法的权力机构。
主要职能:审批国内外专利
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是国务院直属局,由国家科委代管。
  2、1982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专利局并入国家经济委员会。
  3、198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国务院决定,原直属国务院的专利局,改为隶属国家经济委员会后,为了对内对外工作的需要,可冠以“中国”,即称中国专利局。

1988年—199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设置时间:1988年
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1988)
主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执行机关,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因此,具有执法与管理的双重职能,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专利工作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中发挥作用。
说明: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撤销了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为国务院直属局级,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1993年3月—1998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1993)
主要职能:中国专利局改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授权,继续承担全国专利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998年3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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