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949年9月-1954年9月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
机构名称: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
设置时间:1949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949)
主要职能: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下统一领导全国燃料工业
1954年9月-1955年7月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燃料工业部
设置时间:1954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54)
说明:1955年7月,撤销燃料工业部,并以原燃料工业部所属煤炭工业管理总局为基础,组建煤炭工业部,由国务院第二办公室负责掌管。煤炭工业部对全国煤矿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国家重点煤矿由部直属管理,地方国营煤矿由地方政府管理。
1955年7月-1970年6月 煤炭工业部
机构名称:煤炭工业部
设置时间:1955年
依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
说明:
1、1955年7月,撤销燃料工业部,并以原燃料工业部所属煤炭工业管理总局为基础,组建煤炭工业部,由国务院第二办公室负责掌管。煤炭工业部对全国煤矿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国家重点煤矿由部直属管理,地方国营煤矿由地方政府管理。
2、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将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组建燃料化学工业部。
1970年6月-1975年1月 燃料化学工业部
机构名称:煤炭化学工业部
设置时间:1970年6月
说明:
1、1970年,原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合并,组建燃料化学工业部。
2、1975年,燃料化学工业部分设为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化学工业部。
1975年1月-1988年4月 煤炭工业部
机构名称:煤炭工业部
设置时间:1975年
依据: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发表的任命公告
主要职能: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全国煤炭工业生产建设。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合理开发我国煤炭资源,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煤炭科学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煤炭工业的经济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