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80年2月— 1988年4月 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
机构名称: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
设置时间:1980年2月
依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改革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的通知》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
2、组织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包括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工作和国内外委托检验业务;
3、制定和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划、计划、规章制度、科研、检验标准、检验技术情报和检验技术引进工作;
4、协调和处理进出口商品检验事宜。
说明:
1、1980年2月2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的通知》,为了加强对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工作的领导,以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决定改革现行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将对外贸易部所属的商品检验管理局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简称国家商检总局),为国务院直属局,由对外贸易部代管。
2、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局属于公证机构,作为事业单位,划归对外经济贸易部领导,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它的工作任务和对下属的商检机构的领导关系不变。为了对内对外工作的需要,该局可称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1988年4月— 1993年3月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机构名称: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设置时间:1988年
依据: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原则批准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
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组织管理全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和对外贸易公证鉴定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的规章制度,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和国家信誉;促进生产和对外贸易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说明: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归口管理。
1993年3月— 1998年3月 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