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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成立建设部;
  3、1988年8月13日《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家测绘局由建设部管理。   

1993年3月-1998年3月 国家测绘局

机构名称:国家测绘局
设置时间:1993年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3)
职能变化:增加的职能主要是管理测绘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国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主管全国地图编制出版工作;按规定负责对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的审批和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批。
说明:国家测绘局由原建设部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改为由建设部管理的国家局;并经批准,由正局级提高为副部级。

1998年3月-2003年3月 国家测绘局

机构名称:国家测绘局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
说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国家测绘局。

2003年3月-2004年 国家测绘局

机构名称:国家测绘局
设置时间:2003年
依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9号)
说明:国家测绘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1998年3月—2003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机构名称:国土资源部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
主要职能: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其具体职能为:
  1、拟订我国地质矿产资源的政策和发展战略,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对地质勘查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2、对地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3、对地质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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