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执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努力做到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加强接待窗口建设,推行民生服务热线和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推行“一站式”受理接待中心和网上查询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广“融入群众、公正执法、情理兼容、促进和谐”的张章宝工作模式。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乡镇、社区探索建立派出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惩治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坚决打击抢劫、抢夺、盗窃、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侵害群众权益的犯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宪法原则,立案侦查涉嫌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4人。依法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火灾、矿难等事故背后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037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参与9起重特大事故调查。
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和涉港、涉澳、涉台、涉侨案件,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军队、武警部队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和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4422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重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628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救济。
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共办理群众信访439750件次。高度重视、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395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8个工作组赴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督查。认真贯彻修订后的
国家赔偿法,制定《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依法自觉履行赔偿义务,加强对赔偿案件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