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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狠抓基层,强化素质,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按照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级检察院和216个地、市检察院,以整风的精神认真开展了“三讲”教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特别是在执法思想和执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进行了整改。通过“三讲”教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再教育,提高了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思想,改进了执法作风,加强了廉政建设,为担负起领导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重任奠定了思想政治基础。
  ——广泛开展争创“五好”活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普遍开展了以“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为内容的争创“五好”基层检察院活动。上级检察院切实加强领导,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凝聚,工作向基层贴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地三级检察院共派出1000多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对基层检察长全部进行了轮训;调整领导班子1062个2156人,对711名领导成员进行了交流。各基层检察院在争创活动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实行开门搞创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树立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目前已有三分之一的基层检察院达到“五好”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成绩突出的112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表彰。实践证明,把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发展检察事业的“固基工程”,抓住了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巩固和发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成果。
  ——加强教育培训,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把教育培训作为推进检察事业发展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坚持分级培训,下大力气实施三年全员培训规划。重点对地方各级检察院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全年共培训82947人,占全国检察干警的37%。以国家检察官学院为依托,加强联合办学,着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严肃查处检察干警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从严治检,在集中教育整顿的基础上,继续狠抓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对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共查处违法违纪的检察干警617人,比上年下降60.2%,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4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55人。清理调出不适合做检察工作和违规录用的人员1886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检讨责任制的规定,对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89名领导干部追究了责任;有33名检察长到上级检察院检讨责任,其中有5名省级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了检讨,这在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中产生很大反响。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发生检察干警在公路收费站逃费冲岗事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会同当地党委进行调查处理,对7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撤职、记大过等党政纪处分,并向全系统进行了通报,使检察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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