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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继续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的总体部署,继续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努力促进经济领域两个带有全局性的根本转变。今年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继续依靠和发动群众举报犯罪分子,依法初查,适时立案,抓紧结案,加强起诉出庭工作。对那些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的犯罪分子,不管职位高低,都要绳之以法,决不姑息养奸。在工作中仍然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发生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重大改革措施实施的犯罪案件;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县直机关、乡镇站所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坚持标本兼治,运用检察职能,结合办案,积极防范和消除腐败。第二,坚持“严打”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第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围绕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严重经济犯罪这两个方针的落实,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因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而导致执法违法、执法犯法等突出问题。第四,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各级人民检察院都要下大力调查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检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准确把握、认真解决工作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及时作出司法解释,抓紧研究起草反贪污贿赂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案)工作,加强检察法制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第五,认真执行检察官法,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讲话中对领导干部的要求,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强调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官队伍的政治素质,支持和保护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的积极性;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严肃查办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抓紧干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今年要在全系统整顿纪律作风,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强化法制观念,保证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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