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坚持从保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出发,确定检察工作的重点。1983年8月,当社会治安出现非正常状态,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时,我们提出“念一本经,唱一台戏”,全力以赴地投入了这场斗争。1985年下半年,我们针对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上半年期间经济领域的犯罪十分猖獗的状况,提出了在绝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及时调整部署,集中力量,沉重打击了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只有把保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作为自己的目标,认真开展各项检察活动,才能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
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实施法律监督。五年来,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同违法犯罪和干扰依法办事的行为进行了斗争。在打击犯罪的活动中,我们从实际出发,依法开展检察活动,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该严的则严,该宽的则宽,正确地执行法律。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我们坚持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不搞“联合办案”,避免职能上互相混淆,互相代替。对侦查、审判、监管改造活动中有违法制的行为,都依法予以纠正。这些做法说明,只有严格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才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⒋坚持检察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把检察活动建立在依靠群众的基础上。在检察活动中,我们坚持依靠群众,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打击犯罪,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依靠群众,与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预防犯罪。在工作中,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认真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经验证明,只有相信群众,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检察工作同群众路线密切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同犯罪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⒌建立一支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检察队伍,是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组织保证。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十分重视队伍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组织上,始终注意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把一些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政治上,教育干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和国家的法律,自觉地为改革开放服务。在思想上,加强“四有”教育,倡导干警树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开展“争行创优”活动,表彰了一批秉公执法的检察官。对于极少数经不起考验,违法乱纪,徇私枉法的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在业务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训了一批干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实践证明,只有建立一支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过硬的队伍,才能真正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任务。
(三)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今年2月,我们召开了第八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总结了检察机关重建以来的经验,讨论了检察机关的今后任务,研究了检察体制的改革,以增强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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