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依法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都注意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近两年来,一些地方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违法犯罪仍然突出;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比较严重,重大责任事故不断发生,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严重后果。针对这种情况,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了法纪检察工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查办了一批民愤大、影响坏、危害严重的案件。五年来,检察机关共查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3.5万多件,起诉2.17万多件。其中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案件840件。例如:原安徽省冶金厅副厅长朱宾仑、原马鞍山市黄梅山铁矿矿长王玉生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矿库溃坝的重大责任事故,致使19人丧生、1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咀山市水电局局长田根成在山洪暴发时,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原河南省博爱县青天河水库水电管理处主任王春生等人玩忽职守,超载冒险起航,致使游船沉没,游客113人丧生。原黑龙江省漠河县县长高保兴、县委副书记李永庆等人,在大兴安岭林区火灾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五年来,检察机关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依法查处了309名县团级以上干部的犯罪案件。如原云南省大关县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曹崇勋非法拘禁案,原南京市副市长丁永安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案,原江西省省长倪献策徇私舞弊案等。通过办案,打击了犯罪分子,增强了干部的法制观念,维护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保障了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
⒋认真处理公民的控告、申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级检察院把办理公民的控告申诉作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来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热情接待,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掌握犯罪动向,查处犯罪,保护无辜,纠正错案。有的地方还开展了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的举报活动。五年来,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97万多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违法犯罪线索149万多件,查处控告申诉案件48万多件,纠正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3.1万多件。如原甘肃省优等劳动模范文炳衡,因检举县委书记唐风仪(已死亡)违法乱纪问题,1958年被定为反革命诬告陷害罪,处以死刑。多年来,文的亲属不断申诉控告,由于“左”的影响,长期没有得到纠正。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到申诉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复查,终于查清事实,由法院依法作了改判,使这起沉冤30多年的错案得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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