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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三)切实保障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办理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中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通过办理这些案件,伸张了正义,保护了公民的民主权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鉴于这类案件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执行公务中的违法犯罪,查处这类案件又往往会遇到种种干扰和阻力。因此,各级检察机关还要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起来,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知难而进的精神,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冲破阻力,又要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办案效果,使办理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方面的案件工作有一个新的进展。
  各级检察机关还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把它作为联系群众、掌握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认真负责地做好群众的控告申诉工作。许多检察机关的领导同志亲自动手处理重要信访,组织力量查处属于检察业务范围的案件,改变了一转了事、互相推诿的现象。一年来,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八十万三千多件次。这些来信来访与过去比较,材料可靠性有所提高,提供的线索比较具体,涉及的面也很广。抓紧对这些信访的处理,对密切配合打击刑事犯罪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起了很好的作用。今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从信访中体察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落实的情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参加实际斗争,普遍加强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认真组织广大检察干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联系实际,不断清除“左”的和右的思想影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反腐蚀能力,忠实履行和遵守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继续整顿队伍,培训干部,调整充实了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培养和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对极少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干警也及时作了严肃处理。在业务建设上,逐步健全了各项检察业务制度,改进了工作作风,广大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各项检察业务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政法各部门的广大干警都经受了新的锻炼和考验,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检察机关也出现一批立场坚定、刚直不阿、秉公执法、勤奋工作、爱护人民的先进人物,有些同志还以身殉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山西省广灵县人民检察院法警高玉贵同志,一九八三年八月在抓捕罪犯、调查取证等工作中,连续奋战八个昼夜,由于过度劳累,突患重病,但他仍然坚持继续执行任务,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沙涛同志,几年来不顾个人安危,先后三次抢救出四名落水儿童,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又为抢救掉进冰窟的四名群众而英勇牺牲。最高人民检察院已授予沙涛同志“雷锋式检察干部”的光荣称号,并号召全国检察干警向沙涛同志学习,推进了检察机关建设精神文明的活动。总的说,广大检察干警的精神面貌是好的,工作在不断前进,但是目前检察机关人员不足,工作条件较差,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极少数检察干警还有违法乱纪行为。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整顿队伍,加强组织建设;继续争取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并从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建设,破旧创新,向正规化、现代化发展,为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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