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82年12月6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火青)
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
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同志《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和赵紫阳总理《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现在,我就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向大会作一简要报告,请审查指正。
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任务,就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和整顿城乡社会治安,积极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卫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了紧张而艰巨的斗争。
当前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的重要表现,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们进行破坏腐蚀的反映。这种严重的犯罪活动,已经和正在腐蚀我们的干部队伍,损害我们党、政府、军队的肌体和国家的声誉,毒化人们的思想,污染社会风气,破坏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安定,妨碍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正确执行。我们能不能把这场斗争长期进行下去,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从今年初中央决定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斗争以来,尤其是在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和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公布以后,我们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积极投入了这场斗争。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集中力量,加强领导,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协同有关部门抓紧查办大案要案,逮捕和起诉了一批走私贩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据今年一月至九月的统计,全国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有三万二千六百零五件,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二千五百一十二件,已逮捕一万二千六百九十八人。同时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六件。从已经揭露和查处的案件看,经济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相当猖獗,如果不及时坚决地予以打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会受到更严重的损失和破坏。
在这场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号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争取走从宽处理的道路,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违法犯罪行为的就有四万四千八百七十四人,其中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的有六千九百五十九人,充分发挥了政策和法律的威力,争取、挽救了一大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孤立、打击了少数严重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