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当前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是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在处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认真执行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依据刑法的有关条款,坚持捕办少数,教育多数,主要依靠办好工读学校和劳动教养,把绝大多数失足青少年管好教好,而不是单靠法律惩办。更主要的是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安置好待业青年,实行“综合治理”,减少和清除犯罪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的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各级检察院初步开展了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对于侦查活动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加以纠正;对于一些错判的案件提出了抗诉,并经有关人民法院改判。前些年司法以外的单位乱捕乱押人的情况,现已少见,并且一经发现就受到追究。上半年,各地检察院还会同有关方面继续抓紧了对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落实了党的政策,促进了安定团结,调动了一大部分人参加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单位的法律监督,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当前整顿社会治安的关键问题之一。各级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有重点地对劳改、劳教工作进行整顿,坚决纠正松懈麻痹和违法乱纪的行为,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待遇,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
  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经历很长时间,封建思想对人们有深刻的影响,加上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和毒害,以致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民主与法制的观念薄弱,违法乱纪的情况相当严重。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同国家工作人员中违法犯罪作为作斗争,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刑事诉讼法十三条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贪污、渎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等各种刑事案件。今年以来,各级检察院相继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据24个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的统计,共受理违法案件1万多起,已办结七千多起。其中属于非法拘捕、刑讯逼供、诬告陷害等政治方面的犯罪案件有三千多起;属于贪污、行贿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盗伐森林等经济方面的犯罪案件有四千多起。这项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办理这方面的案件,涉及国家干部,往往阻力很大,各级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积极办案,上下协同,各方配合,打破阻力,排除干扰,贯彻始终。尤其是,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同经济领域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已越来越成为迫切的需要。在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有不少是案情重大的要案。上半年各级检察院受理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即有477件。如石油部所属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案件,吉林松树镇煤矿瓦斯爆炸案件。在处理“渤海2号”案件中,曾遇到不小的阻力,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群众和舆论界的批评监督下,终于得到正确的处理。这对于整顿政纪和法纪,对于发扬民主和加强法制,都是有力的促进。在受理的经济犯罪案件中,贪污案件占43%,比例最大。贪污万元以上的案件即有89件之多。通过查办经济案件,为国家挽回了一部分经济损失。河南省各级检察院,通过查处经济案件,仅今年一至五月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收归国库118万多元。这项工作,对于维护经济领域中的法制,保卫现代化建设,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