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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一九五六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六年,在肃清暗藏在机关内部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胜利,继续查出了一批隐藏较深、罪恶很大的重要历史反革命分子和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特务分子。例如,甘肃省查出了混入兰州市工人电影院的反革命分子芦秉林,他原是盛世才统治新疆时的伪监狱官,亲手杀害了中共党员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同志。江西省余干县航运站查出的反革命分子章光亮,是一个有四十六条人命血债的外逃反革命分子,解放后曾五次改名换姓逃避我公安机关的追捕,在这次肃反运动中,才被群众查出。广州铁路机务段查出了特务分子江赛荣,他于一九五○年即参加了蒋帮特务组织,曾先后发展四人当特务,并向特务机关报告我军运情况十余次。从这些事例不难看出,肃清暗藏在机关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对于纯洁革命组织、巩固人民政权、保卫社会主义事业,是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一九五六年的内部肃反斗争,由于领导机关和群众有了更多的经验,由于专门机关和群众运动有了更加密切的配合,因而肃反斗争进行得更加健康,错误越少了。
  一年多来的肃反斗争证明,在社会主义革命基本胜利和反革命分子的主要力量已经肃清的情况下,对残余反革命分子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是正确的。但是应该认识,今天的政策只适合于今天的情况,如果以今天的政策去衡量过去的问题,认为我们过去对反革命分子采取的镇压措施是错了,或者说在过去就应当实行象现在这样更为宽大的政策,从而否定过去肃反斗争的成绩和方针政策的正确性,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在过去一个时期内,党和国家的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必须发动群众直接行动来完成革命的任务。当时,残余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十分猖狂,党和国家采取坚决镇压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就是在当时,党和国家的肃反政策也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在一九五六年以后,国内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国家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党和国家的政策当然有必要相应地加以改变。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是根据不同时期的斗争形势和任务以及反革命活动的情况来决定的,过去的政策适合于过去的情况,今天的政策适合于今天的情况。
  现在,虽然反革命分子的主要力量已经肃清,残余反革命分子的数量更加减少了,但是,国内阶级斗争还没有结束,还有少数更加坚决和狡猾的反革命分子在作垂死的挣扎,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集团还在不断地派遣特务间谍进行破坏活动,而且今后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反革命分子。因此敌我矛盾虽已降到次要地位,但是敌我矛盾还是长期存在的,我们决不能放松警惕和懈怠斗志。

二、对一九五五年以来的肃反案件的检查工作



  一九五六年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一九五五年肃反斗争所逮捕和起诉的案件进行认真复查。一九五六年七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公安部、中央司法部召开了全国各省(市)公安厅(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决定对一九五五年以来的肃反案件进行一次普遍检查。会后各地检察机关均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了专门力量进行检查工作,中央和各省市的司法机关,都组织子工作组深入县、市进行指导。检查的结果有力地证明了在一九五五年社会主义革命高潮的尖锐阶级斗争中,开展大规模的肃反斗争是完全必要的,指导肃反斗争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司法各部门在执行国家的法律和肃反的方针政策上是严肃认真的,肃反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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