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重点配合金融证券、国有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做好预防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诉讼监督。着眼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认真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责,依法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有罪不究等现象。坚决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切实解决检察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程序法,依法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等违法现象,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二)深化检察改革,完善管理机制今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落实《
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在巩固和发展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深化五项改革:一是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继续抓好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形成权责统一、监督有力的检察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改革完善侦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国的反应灵敏、指挥有力的侦查指挥系统和互相支持、互相协助的侦查协作网络,提高侦破跨地区大案要案的整体能力。三是完成地方三级检察院的机构改革,合并职能重叠部门,精简人员,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有利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业务机构体系。四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制度和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等制度;合理确定检察官编制比例,抓好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试点;有计划地对各级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和反贪局长进行异地交流或内部轮岗。五是加快大中城市检察院科技强检步伐,研究开发先进实用的检察技术,逐步推广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网上举报和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提高运用科学技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能力。
(三)提高检察官的整体素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三讲”教育成果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部分地方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对那些“软懒散”、有问题的班子及时调整。逐步在检察院领导班子中配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以德治国的要求,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强化检察人员的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优化队伍结构,组织全国检察人员基本素质统一考试考核,考试不合格的离岗培训,经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实施素质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省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完善检察官培训机构,制定检察官培训条例,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依照《
检察官法》的规定,严把进口,坚持凡进必考,保证进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