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打击危害大影响大的恶性犯罪,流氓恶势力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负案在逃的重大案犯,车匪路霸,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为重点,坚持“两个基本”的原则,及时、准确、有力地做好批捕、起诉工作,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现象;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保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方针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解决对严重犯罪打击不力和裁判不公的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严格执法。注意从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中,发现和查办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
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保障重大改革措施和宏观调控措施的顺利推行。及时掌握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的变化特点,了解各项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犯罪,研究打击和防范对策。进一步改进领导方法,加强对工作的分类指导。认真学习、研究和执行新的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各种新的犯罪活动。
加强队伍建设,从组织上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地位,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体检察人员。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三项任务,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重大问题的决策民主、科学、正确;加强检察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素质,大力培养和提拔使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跨世纪人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依法建院,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制建设。把实施《
检察官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推动检察队伍管理进入法制轨道。下大力抓好培训工作,提高检察官的整体素质。认真执行《
国家赔偿法》,做好刑事赔偿工作。经常开展严格执法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目标,积极推进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要经常向党委、人大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人大关于检察工作的指示、意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清除工作中的障碍,为顺利查办大案要案和开展执法监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司法保障规定的通知》,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监察部将在北京共同主办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我们要积极办好这次会议。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努力拼搏,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