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是广大检察干警辛勤努力、发扬奉献精神的结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检察机关在恢复重建中进行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我们这一届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这几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开拓进取,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任务和工作内容已为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所认识和理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已初步形成。实践证明,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历史性任务中,人民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经受了国内外风浪的锻炼和考验。广大检察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事实真相,忠于
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一支执法、护法队伍。
回顾我们五年的工作,也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这主要是: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的新要求;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条件相似的地方,工作开展差别较大;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还没有充分地贯彻,尚需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少数地方存在执法不严、越权办案、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现象;个别领导人缺乏秉公执法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劲头不足,遇到干扰,往往表现软弱。办案经费仍然比较困难,技术手段落后,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量少质差。这些缺点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需要逐步解决。
二、检察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检察机关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工作。去年5月,我们召开了第九次全国检察会议,初步总结了为经济建设服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经验。根据去年10月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检察工作和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检察机关在今后工作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检察工作必须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定地贯彻“两手抓”的方针。我们把分清罪与非罪界限,坚决而准确地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检察机关对经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服务。要求做到打击不忘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办案不忘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使打击与服务辩证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