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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87年4月6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易辰)

各位代表:
  我完全同意赵紫阳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完全同意陈丕显副委员长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现在,我就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向大会作以下报告。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专门检察院认真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总任务,在绝不放松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为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保障改革、开放、搞活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法查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保障改革、开放、搞活的顺利进行
  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力量狠抓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工作。去年初,我们认真分析了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形势,针对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上半年经济犯罪猖獗的状况,提出了检察机关要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把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各级检察院根据这一工作方针,精心布置,统筹安排,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配合有关单位“抓系统,系统抓”,狠抓大案要案。在工作中,坚持把打击经济犯罪同端正党风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党风的不断好转;把打击经济犯罪同改革、开放、搞活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把打击经济犯罪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完善,使经济检察工作的路子越走越宽。但是,在去年下半年的一段时间里,对打击经济犯罪的非议、责难又多了起来,有的认为打击经济犯罪妨碍改革、开放、搞活,甚至反对和抵制对一些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各级检察机关坚决排除干扰,坚持依法办案,查处了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沉重地打击了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基本上遏制住了经济犯罪猖狂的势头。据统计,198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1591件,比1985年增长54%;立案侦查49557件,比1985年增长72%,其中大案要案13888件,比1985年增长3.3倍;结案49533件,比1985年增长90%。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价值8亿多元,超过了前七年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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