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目前治安情况比前一时期虽然有了好转,但是,还远未根本好转。社会治安问题还很多,社会秩序仍然不够稳定,而且各地情况也不平衡,尤其是在经济调整期间,经济上的违法犯罪也很突出。各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更有成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继续打击刑事犯罪。我们深切感到,对整顿治安的工作,既要看到工作的成效,坚定我们的信心;又要看到存在的问题,继续抓紧,扎扎实实地做工作。目前各地都在根据社会治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部署今后继续加强整顿社会治安的工作。
  各位代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后,各级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的情况是好的。广大检察干部在任务重、条件差、困难多的情况下,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工作是有成效的。当然检察机关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检察机关重建后,工作还缺乏经验,检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高,对有关方针、政策理解的不深、不全面,在对犯罪分子作斗争时,还不善于把打击和分化瓦解很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在今后继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改进检察工作,以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仍将以整顿社会治安为中心,继续坚决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坚决打击林彪、“四人帮”残余势力的破坏活动,坚持不懈地同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参加“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监所检察工作,促进对犯罪分子的改造;注意斗争策略和方法,把打击、分化瓦解和教育挽救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更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争取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同时,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要进一步加强经济检察和法纪检察工作,积极办理应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自行侦查的案件,加强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
  在为实现我国新的历史任务的斗争中,我们检察队伍的现状,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对于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任务来说,都是很不够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注意检察队伍的建设。我们将着重抓好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整顿,做好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的工作,办好对现有干部的培训。要组织干部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学习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职守,增强团结,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奋斗,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争取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进而达到根本好转而斗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