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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张鼎丞检察长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说,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克服了各种困难,取得了一个接着一个的胜利。我国整个形势一年比一年好,加上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坚决贯彻执行了关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方针政策,对敌斗争一直没有放松,治安管理也抓得很紧,全国治安情况是好的,各类犯罪案件是一个下降的趋势,捕人也逐年减少。今年一至十一月,全国发生的反革命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百分之三十四;发生的刑事案件,减少百分之二十。今年的发案数和捕人数,都是建国以来最少的一年。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坚强的,巩固的。
  报告说,这几年,我国的阶级斗争很尖锐。实践充分证明,毛主席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中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问题的分析和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十分英明的。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很长时期内,势必存在着反复的、激烈的阶级斗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阶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必须加强人民民主专政。
  报告指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路线。毛主席历来教导我们,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专政工作是广大群众自己的事情。我们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坚决依靠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的干部、革命的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向反对社会主义的敌人实行专政,并且用强迫劳动等等办法,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除了行凶报复、杀人、抢劫、放火、放毒因而民愤很大的现行犯必须立即逮捕法办以外,一般地把他们放在群众中就地改造。
报告说,近几年来,检察机关依靠群众办案的工作,有了显著的进步。过去不少检察干部,往往习惯于“坐堂办案”、“就案办案”,和单纯依靠法律惩办解决问题。现在,许多检察机关办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以及检察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一般都是深入到发案的地方,通过“四同”,依靠群众,查明事实证据,研究前因后果,弄清案件性质。对于需要批判斗争的犯罪分子,还发动群众,摆事实,讲道理,开展说理斗争。把犯罪分子斗倒制服以后,根据案件的情况、群众的意见和政策法律,作出处理决定。凡是行凶报复、杀人、抢劫、放火、放毒等重大现行犯,以及其他罪恶大、证据确凿、又不悔改,绝大多数群众要求逮捕的犯罪分子,就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凡是罪恶不大、低头认罪、愿意悔改,群众能够管得了的犯罪分子,就不采取逮捕、起诉的办法,放在群众中就地改造。依靠群众改造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还经常深入群众进行考核,检验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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