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落实《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工作,切实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民事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
三要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培训、晋级和遴选制度。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为地方各级法院做表率。
四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对中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等地双语法官的培养,继续做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进一步解决好基层法院经费保障问题,改进人员招录办法,缓解一些地方案多人少矛盾。继续改善边远地区基层法院的司法条件。加强信息技术在基层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司法水平。
五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及时研究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执行监督法,积极做好专项报告、参与执法检查、司法解释备案等工作。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更加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和反馈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
部分用语说明
1.审执结1054万余件:在这些审结、执结的案件中,刑事案件870079件,占结案总数的 8.25%;民事案件6433585件,占61.01%;行政案件154916件,占1.47%;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125335件,占1.19%;国家赔偿案件1531件,占0.01%;执行案件2446027件,占23.2%;减刑、假释案件513263件,占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