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在各级法院开展法官全员大培训,大力推广法官教法官、远程教育、交流挂职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制定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两年培训规划,去年培训928人,着力提高把握全局、做好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组成讲师团赴中西部法院培训法官3万余人次,举办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定向培养双语人才。推行岗位轮换、技能竞赛、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努力在工作上、作风上、服务上发挥表率作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在各级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点纠正一些法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文书不严谨等问题。学习推广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管理保公正”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感人事迹,涌现出以“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9461个集体、25452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285个集体、388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把决议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的办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工作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督办等制度,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66件,走访、接待全国人大代表483人。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首次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地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地方各级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5万余人视察法院工作6千余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8.4万余人旁听案件庭审1.7万余次。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促进工作交流,虚心听取意见。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40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人。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制定《
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级法院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332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70件,改判2017件,发回重审73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3513件。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