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推进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等信息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收录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完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切实规范执行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制定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等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行,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违规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五、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
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5万件,同比下降8.0%;依法提起再审3.2万件,同比上升6.2%。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申诉立案大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级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推广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尽力改善人民来访接待条件,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推行法官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制度,组成5个接访组赴信访高发省份驻地接访4887件次;加强上访老户息访工作,分9批审查、甄别上访老户案件2871件;全力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进京上访案件的排查处理工作,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下移,督促地方法院依法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各级法院从提高办案质量、抓好初信初访入手,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去年,群众来访105.5万人次,同比下降9.4%。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实行来信来访与申请再审分离制度,制定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加强申诉审查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依法提起再审;对申诉无理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去年审结的再审案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669件,占生效裁判的0.18%。实行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定期通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
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开制度等5项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
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同时,为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
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去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判,充分发挥裁判在明辨是非、规范行为、惩恶扬善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