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整顿和转变司法作风,重点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组成13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全国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查找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开展大法官下基层活动,开辟网络专栏,广泛听取基层法官和群众意见。狠抓院风院纪整顿,着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各级法院分别从法官的职业道德、庭审规范、信访接待等多方面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基层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社区村寨企业,体察民情,送法上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些“案结事难了”问题,主要因为有的法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法院组织有经验的法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帮带活动,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通过上下级法院法官交流、新录用人员到基层工作等办法,提高法官熟悉基层、把握全局的综合素质。建立法官走访、联系群众制度,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为民意识。调整法官业绩评价标准,既要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又要考核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针对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新问题越来越多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派出讲师团到基层法院巡讲。各级法院及时组织各种专题培训、岗位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共培训法官15万余人次。
切实加强基层建设,重点解决法官短缺、队伍不稳、保障不力问题。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改进司法考试办法,完善相关政策,缓解中西部地区法官“断层”问题。争取相关部门增加编制,缓解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矛盾。制定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缓解经费保障不足。地方各级法院在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努力解决基层审判一线法官的职级、职数问题,不断改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条件。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解决司法不廉、司法不公问题。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首先在机关内部认真排查、重点整治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要求各级法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和警示教育,下大气力解决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和《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解决影响司法廉洁问题的工作措施。建立巡视制度,开展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在审判、执行等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直接监督。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的突出问题,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去年以来,各级法院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姑息迁就,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1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