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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是积极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我院招录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一律先到基层工作,并选派审判业务骨干到基层锻炼,加强分类定向培养。在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书记员单独序列,努力实现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208件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制定司法解释过程中主动征求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意见,发布后及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坚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全国法院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1万余人次;坚持报告制度,向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汇报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门报告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情况。此外,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党中央正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少数案件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致使裁判不公;二是少数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贪赃枉法,特别严重的是个别地方发生了高级法院院长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玷污了法官声誉,损害了法院形象;三是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相互推诿,偏听偏信,草率定论;四是少数案件存在执行失范问题,有的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不当,超标的执行,甚至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对上述问题,我院负有审判监督不力,工作指导不及时,队伍协管不到位的责任。对此,我们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道,共同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做好2005年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增强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的能力,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的能力,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权的能力以及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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