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法官违法违纪、贪赃枉法等问题,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我院在狠抓自身班子建设的同时,加大对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建立和健全领导班子的学习制度、监督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回避制度、违法违纪审判追究制度、违法违纪执行追究制度。选派优秀人才到高级法院担任领导职务或挂职锻炼;对少数高级法院领导班子中个别人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认真查处。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严把进人关,严格执行法官任命前的审核制度,并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
二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我院专门制发指导性意见,制定了六条验收标准,派出资深大法官带队的10个巡视组,深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行巡视检查。要求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2004年,全国法院有461人因上述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同比下降14.15%。同时,我院注重发现和宣传优秀法官典型,弘扬司法正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宋鱼水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自律,十一年来审理了一千二百多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称赞她是“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公正司法、倾心为民”的好法官。最近,她又被列为全国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和十大杰出法治人物,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作为第一批典型推向全国。惨遭犯罪分子杀害的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蒋庆,始终恪守“法不可偏、钱不可贪、官不可讨”的人生准则,办案两千多件,无一错案,公正廉明、清白一生。中央有关部门号召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向蒋庆同志学习活动。2004年,全国法院共有2164个集体、5025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立功受奖。其中,有254个集体、208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我院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三是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我院与
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要求法官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和回避制度,严格依法办案,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同时,要求法官尊重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这项重要举措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