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人民法院复查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部分地区抓得不紧,复查任务还很重。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用大力把这项工作进行到底。最近,有的地方有人认为前段复查工作搞过了头,要“收”了,因而对复查工作犹豫观望,他们深怕搞复查冒了“尖”,又来个反右倾。有人甚至认为复查案件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矛盾,把社会秩序方面出现的-些问题也归咎于复查冤、假、错案。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这些同志对复查案件的重大意义还认识不清,有的人心有余悸,身有余毒,有的人思想还处于僵化或半僵化状态。他们对复查工作抱消极不满以至抵制态度,是不足为奇的。应当肯定,前段复查工作是符合三中全会精神的。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结束以后,这个任务还要坚决抓紧完成。”当前,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影响远未肃清,思想不解放,该纠正的不纠正,抓辫子、留尾巴的错误倾向,仍然是主要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说什么复查搞过了头,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当然,也要注意防止另一方面的不实事求是,把不该纠正的纠正了。至于对复查工作遇到的某些问题,例如,有的申诉人无理取闹、长期纠缠、影响社会秩序,有的对善后申诉人的政治思想工作,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争取在今年内基本完成复查任务,把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冤、假、错案纠正过来,决不可半途而废。
各位代表,通过一年多来的复查工作,全国广大司法干警对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制观念和政策思想有了更大的提高。我们并不认为,冤、假、错案复查纠正了,就算完了,更重要的是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准确地打击敌人,有效地保护人民,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的体会是:
一、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林彪、“四人帮”疯狂破坏法制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这个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必须健全和加强自己的法制。无产阶级的法律、法令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意志的表现,是无产阶级政权镇压阶级敌人、保障人民民主的重要武器。提交这次代表大会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等七个重要法律,对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保障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法律的通过,将使人民法院的工作有比较充分的依据。在这样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摆在人民法院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