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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三,健全以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司法活动效率。为加强“两庭”建设,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我院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审判法庭建设标准》和《人民法庭专用设备意见》;加强司法政务管理,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国法院普遍应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管理水平。
  一年来,我院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题汇报贯彻执行农业法建筑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工作,汇报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情况。主动实行司法解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听取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全年共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137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复。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审判,拓宽联络渠道。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法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各项法院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基层法院特别是中西部基层法院的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跨地区的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协调、对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工作做得很不够,一些多年积累的矛盾尚未消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告状难”、“申诉难”和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一大“顽症”,执行乱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法官素质不高、能进不能出、青黄不接、人才断层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加大力度,竭尽全力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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