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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全国法院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22.8万件,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10.57亿元。特别是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使他们尽快拿到应得报酬,共办结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37656件,涉案标的金额37亿元。
  注重审判质量,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为此,我们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和审判质量,正确处理好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判、查阅裁判文书,以公开促公正。由于审判质量的提高,去年,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上升11个百分点。
  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司法审判,公正为先,注重效率。全国法院一、二审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7.39%。继续推广适用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做法,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全国法院全年适用民事简易程序速裁速决案件288.8万件,涉案标的金额428.6亿元。
  加强基础建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司法为民,重点在基层。我院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设立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方式,及时解决普通民事纠纷。加强诉讼调解,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347.4万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
  2003年,是实施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纲要确定的39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人民法院从审判方式、审判组织、审判机制、执行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目前,第二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去年,我们着重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第一,进行简化诉讼程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我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制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缩短庭审时间,增强庭审透明度。实行繁简分流,重大案件依法按程序严格审理;制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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