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基层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建设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基层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协助地方党委对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整和充实。从专项经费补助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支持力度。经过努力,基层人民法院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逐步提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五)推进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回避制度,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建立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纯洁法官队伍。五年来,全国法院违法违纪人数逐年减少,已从1998年的6.7‰下降到2002年的2‰。
各位代表,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集中教育整顿等工作。主动听取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最高人民法院共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554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完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程序。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查法院工作和旁听审判制度,增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各位代表,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走过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着力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必须坚持遵循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确保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依法居中裁判。这些是法院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是: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高度专业化的审判工作,办案水平低,超审限办案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法官甚至贪赃枉法;“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案件审理时各种干扰仍比较严重;物质装备虽有改善,但仍有一些法院尤其是西部地区法院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缺乏有效措施。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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