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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探索法院人事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审判工作特点,试行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理顺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推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选任制,优化法官队伍。
  三、关于队伍建设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努力探索提高法官素质的有效途径。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法院队伍现状,提出要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严格职业准入,强化职业意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加强职业保障,完善职业监督,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讲”集中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着力在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树立文明办案、司法为民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制定《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建立符合法官特点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运用集中教育整顿、执法大检查等多种形式,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争创优秀法院、争当优秀法官等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经过努力,广大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审判纪律进一步增强,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涌现出一批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和以尚秀云、顾双彦、盛勇强为代表的先进个人。五年来,全国法院共有286个集体和350名个人受国家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
  (二)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制定实施《法官培训条例》,对法官培训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形成了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法官培训体系。实行法官任职前培训、在职培训等制度,五年来共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0余万人(次),全国法院的法官已普遍得到轮训。继续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3000余名法官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举办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对西部地区法官教育培训给予倾斜。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东西部地区法院互派法官挂职锻炼,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加大协管力度,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执行《法官法》,加大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协管力度,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陆续走上领导岗位。重视在法院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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