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进行积极探索。一些法院参照法律规定,特邀一些专家、学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专业性很强的案件,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清除司法人员腐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维护司法公正,必须清除司法人员腐败,纯洁法院队伍。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从去年2月份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产生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发展。
(一)正确分析队伍现状,突出解决少数司法人员滥用审判权问题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少数司法人员滥用审判权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去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队伍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调查表明,人民法院队伍绝大多数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这是主流。但在法院队伍中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在:一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索贿受贿、徇私枉法;二是违法查封、扣押财产,违法办案,违法执行;三是参与搞地方保护主义,偏袒本地当事人,侵害外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机密,为律师介绍案件,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从中牟利;五是乱收费、乱拉赞助,诉讼费管理比较混乱;六是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冷漠,耍特权、耍威风,等等。最高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明确提出开展集中教育整顿要以清除少数司法人员腐败、确保司法公正为重点,要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保证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高效为目标。各级人民法院在集中教育整顿中,紧紧把握司法公正这条主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加强指导,防止教育整顿走过场
从自身抓起,整顿纪律作风。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院机关要做法院系统集中教育整顿和队伍建设的表率,要做贯彻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八个不准”和《
法官法》“十三个不得”的表率。为此,抓住存在的问题,在院机关认真开展了教育整顿。严格了诉讼费的管理;撤销、脱钩、移交了全部经营性的公司;认真清理了违反规定占用交通、通讯工具等问题;对6名违反纪律和不合格的人员分别予以除名和清退。
部署和指导各地法院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教育整顿的进展情况,先后三次召开全国性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指示精神。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汇报。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传达了李鹏委员长的讲话精神,对集中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进行部署,针对少数法院集中教育整顿走过场的情况,要求坚决进行补课。
把思想教育贯穿于集中教育整顿的始终。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集中教育整顿的各个阶段,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政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开展“审判工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为谁服务”和“如何维护司法公正”的大讨论,开展宗旨教育、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从而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